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深圳又有新举措!超4000家中小微企业或受益!
10月31日上午,深圳市中小微企业银行贷款风险补偿资金池正式启动,该资金池初始规模为20亿元人民币,资金池主管部门为深圳市经贸信息委,资金池管理机构深圳高新投集团。此举为深圳市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支持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在政策、融资、营商环境等方面帮助其解决实际困难,推出的一项创新型举措。
超4000家中小微企业解渴
在启动仪式上,深圳副市长王立新表示,深圳市超过180万家的中小微企业是经济增长的动力源泉,是社会稳定的重要基石,是创业创新的主力军。要求资金池主管部门、管理机构认真宣传落实风险补偿政策,鼓励银行业机构扩大对深圳市中小微企业的放贷规模,缓解融资难题,促进中小微企业健康发展。
资金池主管部门、深圳市经贸信息委高瞻署长报告了资金池有关工作情况。初始规模为20亿元的资金池,用于对银行业机构为深圳市中小微企业放贷形成的不良贷款总体按30%的比例给予风险补偿,撬动银行业机构对我市中小微企业新增20%以上的贷款额度。据估算,风险补偿政策实施后,可相应撬动新增中小微企业贷款额度250亿元以上,新增4000户以上的中小微企业受益。
证券时报·创业资本汇记者和深圳某国有银行公司业务负责人了解到,风险补偿资金池对于经银行办理法定核销手续的不良贷款的企业,补偿却是实实在在的。根据补偿标准,500万不良贷款余额,最高可以申请250万元的风险补偿。他所在的部门也在积极推荐企业,对于那些银行类不良贷款属于关注类级别的有望成为尝鲜者。
创新推出风险补偿机制
根据了解,设立资金池的目的,对银行机构为深圳市中小微企业放贷形成的符合规定条件的不良贷款总体按30%的比例给予风险补偿,提高银行机构对中小微企业不良贷款的容忍度,撬动银行机构对深圳市中小微企业新增20%以上的贷款额度。而资金池由市财政出资设立,初始规模为20亿元人民币,下年度根据上一年度资金池资金使用情况,在主管部门和监管执行部门对资金池的运营管理进行绩效评价并经市政府审定后,将所需资金列入市财政委部门预算。
资金池的风险补偿对象为加盟银行,加盟银行是指在深圳辖区内依法设立分行以上,自愿遵守有关规定,与资金池管理机构签订《合作协议》的各商业和政策性银行。资金池资金专项用于对符合条件的加盟银行中小微企业不良贷款项目进行风险补偿。中小微企业是指在深圳辖区依法登记注册,成立一年以上,所属产业不属于“限制”与“禁止”类产业范畴,以及不属于金融、类金融和房地产行业,与加盟银行发生借贷关系,当期在国内各银行业金融机构本外币人民币贷款总额合计不超过3000万元的企业。在此基础上,加盟银行自2018年1月1日后首次将其评定为次级类别(包括跳过次级直接定为可疑类别)的深圳市中小微企业贷款项目被纳入补偿范围。
那么哪些企业能够去申请这项补充资金呢?从政策来说,必须满足以下风险补偿条件:纳入补偿的贷款项目包括信用贷款,保证担保贷款,动产、不动产及权益类抵(质)押贷款等,但不包括已获得融资担保公司担保或纳入财政再担保、以及享受其他同类风险补偿政策的贷款。同时,不良贷款项目要符合下列条件:
(一)形成该笔不良贷款的中小微企业符合实施细则中小微企业定义;
(二)中小微企业贷款必须用于本企业生产经营,不得用于转贷、委托贷款、并购贷款以及参与民间借贷和投资资本市场;
(三)不良贷款项目符合国家银保监会颁布的“不良贷款”分类标准,且该笔贷款利率上浮未超过国家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50%(含)。
具体的不良贷款项目的补偿标准如下:
(一)中小微企业的不良贷款风险补偿,以其当期在国内各银行业金融机构本外币贷款总额合计为补偿比例确定依据:
1.不高于500万元(含)人民币的,给予该笔不良贷款(本金余额,下同)40%的风险补偿;
2.超过500万元但不高于1500万元(含)人民币的,给予该笔不良贷款30%的风险补偿;
3.超过1500万元但不高于3000万元(含)人民币的,给予该笔不良贷款20%的风险补偿。
(二)对纳入市发展改革委战略性新兴产业信用贷款项目库的,给予不良贷款本金余额50%的风险补偿;对纳入市科技创新委银政企合作项目库的,在(一)款标准的基础上再提高10个百分点补偿。
(三)该笔不良贷款属于贷款企业在银行业金融机构获得的首笔贷款,或者是以纯信用、知识产权、应收账款和存货抵(质)押等方式获得的贷款,在(一)款标准的基础上再提高5个百分点补偿。
(四)中小微企业不良贷款风险补偿比例累计最高不超过该笔不良贷款本金余额的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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