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豆丰收卖给贸易商后却要不回粮款,给农民“打白条”现象,既损害了农民利益,也不利于大豆流通、购销市场的健康发展。
种了20多亩大豆喜获丰收,却没想到把粮食卖给贸易商后要不回粮款,只能拿着15万元的收据干着急……《经济参考报》记者近日在黑龙江省部分地区调查发现,因为资金链出现问题,有的大豆贸易商出现破产、跑路、给农民“打白条”现象,既损害了农民利益,也不利于大豆流通、购销市场的健康发展。业内建议,在提高农民风险防范意识的同时,提高大豆深加工能力,以加工带动销售,促进大豆产业的健康有序发展。
粮款“打白条”长期拖欠“总说没钱还”
一产粮大县的农民李长财今年种了20多亩大豆,尽管获得丰收,他却高兴不起来。他说,前两年种的大豆比较多,卖给了当地的一个贸易商,共开了15万元的收据,当时对方答应随时可以来取,还有利息,如今,这个贸易商资金链出现断裂跑路了。“打电话有时还接,就是人不回来,他欠我们村10多户,光我知道的就有七八十万元的粮款。”
另一产粮大县的农民于贵栋去年种了45亩大豆,他自2016年以来卖给当地粮食贸易商4万多斤大豆,对方只给了2000多元的零头,还欠着8万元。于贵栋说,大家都认识,当时只开了一个收据,找过多次,对方却总说没钱还,让再等等。
记者联系到一位大豆贸易商,他在粮食行业从业多年,每年往其他省份发的大豆大概在5000吨。他承认近两年欠农民粮款的事情确实存在,目前还欠20多户农民的粮款,给他们开了欠条。“去年我卖给河南一客户8万斤大豆,只给了5万元,目前外面共欠我60多万元的粮款。”这位贸易商说,近两年销往外地的大豆回款难,资金链出现问题,要是农民来结算,厂子就得关停,没办法只能一点一点地还,能拖就先拖着。
哈尔滨市下辖县的一种植专业合作社理事长通过朋友介绍,认识了河北秦皇岛的一个粮食行业客户,去年这个客户找到合作社理事长,想买大豆,答应两三天就给钱。这家合作社把价值14万元的大豆发到了秦皇岛,直到现在货款还没拿到。“当时说两三天就给钱,等了一年多了,打电话也不说不给,就是没钱往后拖,有时还不接电话。”这个合作社理事长说。
曾开过大豆油厂,后来做大豆贸易的一位贸易商说,大豆贸易目前是买方市场,往销区卖粮,一手交货一手交钱有时做不到。目前,这个贸易商难以继续经营,大连的一企业欠他200多万元,他欠着农民、收购粮点数十万元,并面临被收购粮点起诉的困境。“目前在我们这个行业,因三角债被起诉、企业倒闭、跑路的现象都有发生。”他说。
多位业内人士表示,贸易商在经营过程中,有的被外地客户拖欠粮款,资金出现问题,就出现了给农民“打白条”的现象。“一个贸易商被骗,跟着受牵扯的可能就是几户、几十户农民。”
资金链断裂转嫁风险“受害的还是农民”
当前,大豆贸易商是市场化收购的重要主体。不少农民选择把大豆卖给当地的贸易商,然后由贸易商销往省外。一些业内人士反映,近两年大豆销路不畅,在集中售粮时期,一些外省客户抓住了产区合作社、农民急于出货的心理来进行购粮,然后拖欠粮款。有的先让农民、合作社及贸易商供货,并承诺以货到付款方式兑现,粮食被运至港口等地,依托当地港口仓库用大豆抵押现金的方式取得钱款,在货到后先以少量抵押金给付收粮款,当给付到一定金额,余款长期拖欠。
一位在大豆行业摸爬滚打20多年的业内人士反映,当相关合作社等被拖欠主体到辖区派出所报案一般被认定为经济纠纷。有的受害者因担心打官司,对方又没有财产,自己会蒙受巨大损失,也只能听之任之,并只能慢慢催要。“如果起诉了,对方连电话都不接了,这样就直接联系不上对方了。”这位贸易商说。
一位没要回粮款的合作社理事长说,有的外地客户能抓住农民及合作社害怕损失的心理,以生意亏损为由让农民、合作社、本地贸易商等待。此外,还有外地客户让受害者帮助继续介绍新的粮源,以新货偿还前期欠款,否则就久拖不决。
“有的贸易商资金不能及时收回,为防止周边农民集中上门兑现货款导致破产,只好拖欠农民粮款,最后将风险传递到农民身上,受害的还是农民。”一位大豆行业业内人士说。
一些基层干部表示,这种拖欠现象一方面给农民造成巨大经济损失,粮款迟迟不能兑现,也让农民的生产生活陷入困境,同时给当地贸易商的信誉、经营、融资产生不利影响,严重者更会导致粮商破产、跑路。
加强部门联动对拖欠粮款应予严打
专家建议,为促进大豆流通市场健康发展,维护农民利益,要采取措施标本兼治。一方面农民要提高防范意识,销区应密切配合产区开展专项治理粮食行业的拖欠行为。另一方面要提高大豆深加工能力,以加工带动销售,促进大豆产业的健康有序发展,破解大豆销路不畅难题。
为进一步加快大豆市场营销步伐,带动农民持续增收,近日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印发了《全省加快大豆市场营销的指导意见》。这份文件提出鼓励引导现有大豆加工企业开工投产、举办大豆产销对接活动、推进大豆交易市场建设等7项重点任务。全面加强大豆市场营销,提升黑龙江大豆的市场供给质量和效益,推进大豆产业振兴,促进大豆流通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业内人士希望此次出台的指导意见,能够为黑龙江大豆产业的振兴带来新契机。
农民和基层干部希望,产销区政府部门联动,开展粮食行业拖欠专项治理。哈尔滨市一律师事务所律师孙彦等法律人士建议,有关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区分普通纠纷与新型涉粮型典型案件,对非法占有、拖欠粮款案给予严打,切实保护农民利益和正规贸易商的积极性。
多地公安机关应加强信息共享和协同,形成打击合力,发挥典型案例警示震慑效能。哈尔滨市一律师事务所律师孙彦举例说,一个犯罪嫌疑人通常会拖欠多地粮商或农民,建议由产区、销区公安部门牵头,建立多地案件串联、协同会商制度,集中查处典型案件并开展公开宣传警示教育,形成高压震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