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万年薪要交40多万个税、工薪族叹月月光…个税是怎么计算的?
导读:近日,财政部调整了部分处室机构设置,单独设立个人所得税处。这则消息再次引起了舆论对个税改革进展的关注。
据悉,个税改革的方向是建立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税制模式,具体即通过建立基本扣除+专项扣除机制,适当增加专项扣除,进一步降低中低收入者税收负担。据记者了解,目前,专项扣除渐近破题。
个税改革推出的关键点是对个人收入和财产信息进行联网,实施个人所得的综合征管。
中国个税属于世界上少有的分类所得税制,具体被分为11类,分别是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等等。
其中最为普通大众熟悉的,莫过于工资薪金所得。
高薪的烦恼:百万年收入,交税40多万
据《第一财经网》报道:
“我辛辛苦苦挣了百万的年薪,却要缴纳40多万个人所得税(个税),而有人炒股一夜暴富挣了几百万元,股票转让时却不用交个税,这确实不太公平。”一家日用消费品企业税务总监张丽对第一财经感慨道。
张丽认为,45%的边际税率偏高,自己一年缴纳这么多个税,并没有在教育、医疗方面享受到更好的公共服务。而身边的一些优秀人才选择去其他国家发展,原因之一就是个人税负重而没有相配套的社会福利。
普华永道中国个人税务咨询合伙人张健菁对第一财经称,其实仅从个税税率来说,中国并不算高。以美国为例,美国个税(包括国税39.6%和地税如加州13.3%)最高边际税率超过50%,高于中国。但是美国采用的综合个税制度,个人纳税前有教育、住房等抵扣,而非中国的“一刀切”。
中国目前正在建立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税体制,通过增加教育、房贷利息抵扣来改变目前个税“一刀切”的情况。
财政部原部长楼继伟今年在全国两会上表示,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税改革方案已经提交国务院,按计划将于今年提交全国人大审议。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熟悉个税改革方案的人士对第一财经表示,个税改革方案总的想法是降低中低收入者的税负,适时增加如教育、养老、房贷利息等专项扣除项目。
“比如说个人职业发展、再教育的扣除,比如说基本生活的这一套住宅的按揭贷款利息要扣除,比如说抚养一个孩子,处于什么样的阶段,是义务教育阶段,还是高中、大学阶段,要给予扣除。当然我们现在是放开‘二孩’了,大城市和小城市的标准,真正的费用到底是多少,也不太一样。税法也不能说大城市就多点,小城市就少点,总是要有一个统一的标准。还有赡养老人,这些都比较复杂,需要健全的个人收入和财产的信息系统,需要相应地修改相关法律。”楼继伟称。
调整个税税率级距也是此次个税改革的一大内容。
早在2011年,财政部调整工资薪金所得税率结构,将当时9级超额累进税率减少为7级,并对级距作相应调整,取消了15%和40%两档税率,扩大了5%和10%两个低档税率的适用范围,进一步减轻了中低工薪所得纳税人的税收负担。
同时,财政部扩大了最高税率45%的覆盖范围,将当时适用40%税率的应纳税所得额,并入了45%税率,加大了对高收入者的调节力度。
此次个税税率级距如何调整尚不可知。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战略研究院研究员杨志勇对第一财经表示,当前个人工资薪金所得最高边际税率过高(45%),适用标准过低,不利于中国吸引高端人才。
张健菁观察到,为了降低高端人才个税税负,一些地方政府采取的做法是税收返还。一些公司五年甚至十年前会采取帮高端人才承担税负的做法,但这部分税费负担较大,因此现在不少公司取消了这一做法,除了极少数不可替代的高端人才外,不少海外人才与国内员工同薪同酬,公司会给予些教育、住房补贴。
让张丽不忿的是,自己辛苦赚的工资需要缴纳45%个税,而那些炒股一夜暴富的真正富豪却不用交个税。
张健菁告诉第一财经记者,为了鼓励个人投资股市,中国对个人转让上市公司股票的所得继续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对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征收20%个税。这的确让不少人觉得不公平,因为辛辛苦苦的劳动所得税率最高可以达到45%,而资本所得适用个税税率是20%。
劳动所得和资本所得税负不公平已经得到政府重视。
近期国务院发布《关于激发重点群体活力带动城乡居民增收的实施意见》,要求合理调节财产性收入。平衡劳动所得与资本所得税负水平,着力促进机会公平,鼓励更多群体通过勤劳和发挥才智致富。
在未来个税改革中,通过基本扣除和诸如教育、住房支出等专项扣除,将可以降低个人劳动所得税负,平衡劳动所得与资本所得税负水平。
工薪一族纳税压力也大
据《信息时报》报道:
工薪族:每年纳税近千元压力大
在广州某保险公司工作三年的徐小姐向记者“晒”出的工资条显示,她月收入6000元,年缴个税780元左右。
徐小姐大学毕业后来到广州工作,与朋友一起租了一套三居室,每月租金1000元,水电费、物管费200元。每月实际到手工资5135元,刨去吃穿用度的必要开销,此前每月能结余数百元。
今年,徐小姐感到“压力山大”,觉得自己日常生活成本越来越高。她说:“我租的房子开始涨价,月租金涨到1400元。毕业三年过去了,感觉什么都在涨,就是工资不涨。菜价涨了,吃饭成本高了,连买衣服都比以前贵很多,每个月衣食住行的花销比过去高了15%左右,基本上每个月存不了什么钱。现在看,我每年交的个税也够我大半个月房租了。我们这些工薪一族压力太大了。”
相对高薪族:家庭开支大,月薪3万也“月光”
相比工薪阶层的徐小姐,工作12年的洪女士可算高收入上班族。在互联网公司工作的她经过多年打拼,税前月薪达到3万元,令不少人羡慕。
但提起收入,洪女士也是有些无奈,“我们家有车贷、房贷都在还,每月车贷5400元,养车1500到2000元,房贷2000元。还有一个正在上幼儿园的女儿,仅每个月学费这些开支就也有2000多元,加上一大家人吃饭、日常衣食住行开支等等,每个月平均开支有2万元。本以为3万元的税前工资能应付得过来,但扣税都能扣5000多元,基本是没有什么结余的。”
洪女士认为,“我虽然是别人口中的‘高收入’,但上有老下有小,家庭硬性的基本开支摆在那,我觉得征税时应该考虑以家庭为单位减免这些必要的开支,减轻一下我们纳税人的负担。”
两名上班族的生活账单,是这样的↓↓↓
科普:工资个税,现在是这样交的
目前我国的个税起征点为3500元。
目前我国个税税率,是继续沿用2011年9月1日起调整后,由原来的9级改为7级的超额累进个人所得税税率表,取消了15%和40%两档税率,将最低的一档税率由5%降为3%(起征点3500元).
工资个税的计算公式:应纳税额=(工资薪金所得-“五险一金”-扣除数)×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具体级数和税率,请看下面这张表↓↓↓
▲PS:含税级距,是由纳税人负担税款的工资、薪金所得(税款从工资里扣);不含税级距,是由他人(单位)代付税款的工资、薪金所得(税款没从工资里扣).
个税起征点不变,而衣食住行的物价指数却在上涨。
两者的“叠加效应”,让不少工薪族、高薪族都感觉,交税后能存的钱越来越少。
评论:个税改革不可能让所有人都满意,关键要形成最大公约数
作者:朱宝琛来源:证券日报
“搞不好我下个月的工资到手还能多点,想想有点小激动。”微信朋友圈里,一位朋友发了这样一条消息。
朋友发出这样的感慨,是因为看报道说个人所得税要改革。当然,“下个月到手工资能多点”这是不现实的。毕竟,个人所得税改革不是一下子就能完成的,需要一个过程。但毋庸置疑,大家对于个人所得税改革的动向是非常关注的。
日前有消息称,财政部税政司的所得税处近期分拆为个人所得税处和企业所得税处。对此,有专家称,这一内部机构调整,正是为了适应税制改革的推进和市场变化,将有利于加大对个税的研究,
推进个税改革。 个人所得税需要改革,关键是怎么改。这一点,业界的讨论非常多。消息称,个税改革方案总的想法是降低中低收入者的税负,适时增加如教育、养老、房贷利息等专项扣除项目,同时加大对高收入者的征收力度。
降低中低收入者税负,加大对高收入者的征收力度,那么,这里面问题又来了,中低收入者和高收入者该如何界定?不同地区的又该如何处理?这些都是改革过程中会面临的非常现实的问题。
所以,在推进个人所得税改革过程中,需要处理好多重关系。比如,坚决不能让个人所得税沦为“工资税”。
统计显示,65%的个税来自占个税缴纳群体80%的中低收入者,而占个税缴纳群体20%的高收入者,占有银行存款总量80%的比例,其缴纳的个税比例却偏低。
这与目前我国个人所得税征收的方式有关。我国现行的个人所得税制度,实行分类所得税制,它名义上是一个税种,实质上可以分为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等11个征税项目,每个项目采取不同的计征办法、适用不同的税率。
与综合税制相比,分类征收方式有一个明显的缺点,就是不能完全体现税负公平。因为对不同性质的所得分项计征,难以全面、完整地体现纳税人的真实纳税能力,这就造成了收入来源多、综合收入高的人反而少纳税甚至不纳税,收入来源少、收入低的人反而纳税多的“劫贫济富”反效果。
其实,个人所得税改革在我国可以算是一个老生常谈的话题,由此可见加快推进这项改革确实非常有必要。从“3500元起征点应该提高”到“个税已沦为‘工薪税’”,从“大学生实习报酬按20%征税太高”到刚刚被澄清为误读的“年收入12万元以上被定为高收入群体,要加税”,个人所得税这根敏感神经每次被波动,似乎都在提醒我们,只有加快这项改革,才是对所有质疑的最好回应。
但是,对个人所得税的改革,必须要从实际出发,在税率设计方面应该更加科学、更加公平,比如,结合目前我国工薪阶层成为缴纳个税的主体人群的情况,可考虑在简化税制的基础上,实行按年纳税,针对不同经济境遇的人适用不同的扣除规定与匹配税率等。
当然,任何一项改革,都不可能让各方都满意,个人所得税改革也是如此。但总的来说,要制定大多数人都能接受的方案,让改革形成社会最大公约数,这才是关键。
关键词: 个税算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