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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1月修订并实施了新的《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该制度明确了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强调信息需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制度详细规定了定期报告(年度、中期、季度报告)和临时报告的披露内容、标准及程序,特别对公司债券的信息披露作出了专门规定。同时,制度确立了信息披露的暂缓与豁免条件及内部审核流程,并强化了保密措施与相关主体的法律责任,以提升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的管理水平与质量,保护投资者权益。董事会秘书负责协调执行该制度,董事会办公室为具体信息披露事务管理部门。